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章(1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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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不能用上述方式送达的,公告送达,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ฐ月,即视为送达。

第五十九๡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,必须ี向人民法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或者盖章的授权委托书。

1出租方的义务:

第四章矿山企业的安全管理

三十三、违法向关系人放贷款案刑é法第1้86条第l款

目录

2婚姻法的基本原则有哪些

猎民在猎区、牧民在牧区,可以申请配置猎枪。猎区和牧区的区域由á省级人民政府划定。

配置民用枪支的具体办法,由á国务院公安部门按照严格控制的原则ท制定,报国务院批准后施行。

第七条配备公务用枪,由国务院公安部ຖ门统一审批。

配备公务用枪时,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或者省级人民政府公安机关给公务用枪持枪证件。

第八条专门从事射击竞技体育运动的单位配置射击运动枪支,由国务院体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,由国务院公安部门审批。营业性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,由省级人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国务院公安部门批准。

配置射击运动枪支时,由省级人民政府公安机关给民用枪支持枪证件。

第九条狩猎场配置猎枪,凭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业行政主管部ຖ门的批准文件,报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审批,由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公安机关核民用枪支配购证件。

第十条野生动物保护、饲养、科研单位申请配置猎枪、麻醉注射枪的,应当凭其所在地的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行政主管部门核的狩猎证或者特许猎捕证和单位营业执照,向所在地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机关提出;猎民申请配置猎枪的,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民政府野生动物行政主管部门核的狩猎证和个人身份证件,向所在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机关提出;牧民申请配置猎枪的,应当凭个人身份证件,向所在地的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关提出。

受理申请的公安机关审查批准后,应当报请设区的市级人民政府公安机关核民用枪支配购证件。

第十一条配购猎枪、麻醉注射枪的单位和个人,必须在配购枪支后三十日内向核民用枪支配购证件的公安机关申请领取民用枪支持枪证件。

第十二条营业性射击场、狩猎场配置的民用枪支不得携带出营业性射击场、狩猎场。

猎民、牧民配置的猎枪不得携带出猎区、牧区。

第三章枪支的制造和民用枪支的配售

第十三条国家对枪支的制造、配售实行特别许可制ๆ度。未经许可,任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、买卖枪支。

第十四条公务用枪,由国家指定的企业制ๆ造。

第十五条制造民用枪支的企业,由á国务院有关主管部ຖ门提出,由国务院公安部门确定。

配售民用枪支的企业,由省级人民政府公安机关确定。

制造民用枪支的企业,由国务院公安部门核民用枪支制造许可证件。配售民用枪支的企业,由省级人民政府公安机关核民用枪支配售许可证件。

民用枪支制造许可证件、配售许可证件的有效期为三年;有效期届满,需要继续制ๆ造、配售民用枪支的,应当重新申请领取许可证件。

第十六条国家对制造、配售民用枪支的数量,实行限额管理。

制造民用枪支的年度限额,由国务院林业、体育等有关主管部门、省级人民政府公安机关提出,由国务院公安部门确定并统一编制民用枪支序号,下达到民用枪支制造企业。

配售民用枪支的年度限额,由国务院林业、体育等有关主管部门、省级人民政府公安机关提出,由国务院公安部门确定并下达到民用枪支配售企业。

第十七条制造民用枪支的企业不得过限额制造民用枪支,所制造的民用枪支必须全部交由指定的民用枪支配售企业配售,不得自行销售。配售民用枪支的企业应当在配售限额内,配售指定的企业制造的民用枪支。

第十八条制造民用枪支的企业,必须ี严格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制造民用枪支,不得改变民用枪支的性能和结构;必须在民用枪支指定部位铸印制造厂的厂名、枪种代码和国务院公安部ຖ门统一编制的枪支序号,不得制造无຀号、重号、假号的民用枪支。

制ๆ造民用枪支的企业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,采取必要的安全保卫措施,防止民用枪支以及民用枪支零部件丢失。

第十九条配售民用枪支,必须核对配购证件,严å格按照配购证件载明的品种、型号和数量配售;配售弹药,必须核对持枪证件。民用枪支配售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公安部门的规定建立配售帐册,长期保管备查。

第二十条公安机关对制造、配售民用枪支的企业制造、配售、储存和帐຀册登记等情况,必须进行定期检查;必要时,可以派专人驻厂对制造企业进行监督、检查。

第二十一条民用枪支的研制和定型,由国务院有关业务主管部门会同国务院公安部ຖ门组织实施。

第二十二条禁止制造、销售仿真枪。

第四章枪支的日常管理

第二十三条配备、配置枪支的单位和个人必须妥善保管枪支,确保枪支安全。

配备、配置枪支的单位,必须明确枪支管理责任,指定专人负责,应当有牢固的专用保管设施,枪支、弹药应当分开存放。对交由á个人使用的枪支,必须建立严格的枪支登记、交接、检查、保养等管理制ๆ度,使用完毕,及时收回。

配备、配置给个人使用的枪支,必须采取有效措施,严防被盗、被抢、丢失或者生其他事故。

第二十四条使用枪支的人员,必须ี掌握枪支的性能,遵守使用枪支的有关规定,保证枪支的合法、安全使用。使用公务用枪的人员,必须经过专门培训。

第二十五条配备、配置枪支的单位和个人必须遵守下列规定:

一携带枪支必须ี同时携带持枪证件,未携带持枪证件的,由公安机关扣留枪支;

二不得在禁止携带枪支的区域、场所携带枪支;

三枪支被盗、被抢或者丢失的,立即报告公安机关。

第二十六条配备公务用枪的人员不再符合持枪条件时,由所在单位收回枪支和持枪证件。

配置民用枪支的单位和个ฐ人不再符合持枪条件时,必须ี及时将枪支连同持枪证件上缴核持枪证件的公安机关;未及时上缴的,由公安机关收缴。

第二十七条不符合国家技术标准、不能安全使用的枪支,应当报废。配备、持有枪支的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报废的枪支连同持枪证件上缴核持枪证件的公安机关;未及时上缴的,由á公安机关收缴。报废的枪支应当及时销毁。

销毁枪支,由省级人民政府公安机关负责组织实施。

第二十八条国家对枪支实行查验制度。持有枪支的单位和个人,应当在公安机关指定的时间、地点接受查验。公安机关在查验时,必须严格审查持枪单位和个ฐ人是否符合本法规定的条件,检查枪支状况及使用情况;对违法使用枪支、不符合持枪条件或者枪支应当报废的,必须ี收缴枪支和持枪证件。拒不接受查验的,枪支和持枪证件由á公安机关收缴。

第二十九๡条为ฦ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特殊需要,经国务院公安部门批准,县级以上地方แ各级人民政府公安机关可以对局部地区合法配备、配置的枪支采取集中ณ保管等特别管制措施。

第五章枪支的运输

第三十条任何单位或者个ฐ人未经许可,不得运输枪支。需要运输枪支的,必须向公安机关如实申报运输枪支的品种、数量和运输的路线、方式,领取枪支运输许可证件。在本省、自治区、直辖市内运输的,向运往地设区的市级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ã请领取枪支运输许可证件;跨省、自治区、直辖市运输的,向运往地省级人民政府公安机关申请领取枪支运输许可证件。

没有枪支运输许可证件的,任何单位和个人都不得承运,并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公安机关。

公安机关对没有枪支运输许可证件或者没有按照枪支运输许可证件的规定运输枪支的,应当扣留运输的枪支。

第三十一条运输枪支必须依照规定使用安全可靠的封闭式运输设备,由专人押运;途中停留住宿的,必须报告当地公安机关。

运输枪支、弹药必须依照ั规定分开运输。

第三十二条严禁邮寄枪支,或者在邮寄的物品中夹带枪支。

第六章枪支的入境和出境

第三十三条国家严å格管理枪支的入境和出境。任何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,不得私自携带枪支入境、出境。

第三十四条外国驻华外交代表机构、领事机构的人员携带枪支入境,必须事先报经中ณ华人民共和国外交部批准;携带枪支出境,应当事先照会中ณ华人民共和国外交部,办理有关手续。

依照前款规定携带入境的枪支,不得携带出所在的驻华机构。

第三十五条外国体育代表团入境参加射击竞技体育活动,或者中国体育代表团出境参加射击竞技体育活动,需要携带射击运动枪支入境、出境的,必须经国务院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。

第三十六条本法第三十四条、第三十五条规定以外的其他人员携带枪支入境、出境,应当事先经国务院公安部门批准。

第三十七条经批准携带枪支入境的,入境时,应当凭批准文件在入境地边防检查站办理枪支登记,申请领取枪支携运许可证件,向海关申报,海关凭枪支携运许可证件放行;到เ达目的地后,凭枪支携运许可证件向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府公安机关申请换持枪证件。

经批准携带枪支出境的,出境时,应当凭批准文件向出境地海关申报,边防检查站凭批准文件放行。

第三十八条外国交通运输工具携带枪支入境或者过境的,交通运输工ื具负责人必须向边防检查站申ã报,由边防检查站加封,交通运输工ื具出境时予以启封。

第七章法律责任

第三十九๡条违反本法规定,未经许可制造、买຀卖或者运输枪支的,依照刑法第一百一十二条和《全国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关于严惩严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犯罪分子的决定》的规定追究刑事责任。

单位有前款行为的,对单位判处罚金,并对其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直接责任人员依照刑法第一百一十二条的规定追究刑事责任。

第四十条依法被指定、确定的枪支制造企业、销售企业,违反本法规定,有下列行为之一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并对其直接负责的主管人员和其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一百一十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责任;公安机关可以责令其停业整顿或者吊销其枪支制造许可证件、枪支配售许可证件:

一过限额或者不按照规定的品种制造、配售枪支的;

二制造无号、重号、假号的枪支的;

三私自销售枪支或者在境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枪支的。

第四十一条违反本法规定,非法持有、私藏枪支的,依照ั刑法第一百六十三条的规定追究刑事责任。

非法运输、携带枪支入境、出境的,依照《全国人民代表大会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罪的补充规定》追究刑事责任。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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