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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第10章

只有对于加封印的契约才能ม提出的违约诉讼a9

1้602年在“史拉德案”slades

事务代理的普遍原则与适用于律师的诸原则之ใ间所存在的关系,可见之于使用同一个词——procureur——来表述两ä类代理人。代理这一概ฐ念的新颖๢,可见于须在法庭中行使并须经法庭登记在案有关律师才能出庭,那种颇็谨密的特定代理权,亦可见于博玛诺瓦的陈述所称,律师必须“以其委托人名义出面”行事。为有助了解实际运作,博玛诺瓦举了一个委任诉讼代理权的例子:

专门词语和专门手段开始产生影响,使人意识到法律机构已与公众疏离。一般人民的立法作用开始减弱,随后便在它曾短暂扬的城市环境逐渐遭淘汰。法律本身作为ฦ一系列条规和准则,以及将之ใ付诸实施的复杂程序,成了一个ฐ专业阶层的行业。博玛诺瓦告诉我们,咬文嚼字乃是律师的专长。他描述了不愁业务清淡的法律专业和法庭体制ๆ。我们已经见到草拟契约的公证人。律师loiers,亦称avocaທts或procureurs增加则标志法律专业演变的一个新阶段。封建时代的习惯既已在契约和商业法领ๆ域被取代,它们就倾向于仅只在家族关系范围内残存。就连公社式的城市法规,也๣都如我们所谈到的被新法律学取代了。

例如,各公社均宣布有权控制教育体制ๆ,而教会则历来视教育为它的专管领ๆ域,唯恐会受到俗世思想渗透。更为严重的是,公社社员常被视为异教徒来看待,因为他们虽然也有积极的宗教生活,然而对教会组织并不重视,而且又不容忍教会所征收的什一税。

在法国国王领地内的拉昂市,曾有一个公社在11้0่8年前后,由一位主教授予某些权力,四年以后这位主教却又会同国王路易六世,对该公社加以查禁。禁令传来顿时引起全市满街上人人高呼“公社”;市民聚集在一起,有四十人誓要杀死那ว位主教。他们由一个名叫大狼伊森格兰的前农奴带领ๆ,在主教的酒窖里找到主教并砍掉了他的头。市民为对抗国王路易的愤怒而进行自卫,与当地一位土匪领主结成同盟。这一对抗直到11้年才达成和解,由国王重新า授权成立公社,并宣布永远赦免过去的罪行。

romanavisigothorum之类的不完全的法律集成。约在公元506年编成的这部法典被归功于权力基地在西班牙的西哥德人领袖阿拉里克二世alaricⅡ。那ว时期有一些寺院,仍为罗马法律和拉丁学术的中ณ心。但是在此时期,商业生活无຀疑随着公元476๔年西罗马帝国的覆灭而消亡,罗马古典法律一些具有精妙构想的专门知识便废弃不用了。

因此,查士丁尼法典的编纂并非创新,他完成的一项了不起的工作是把成千上万皇帝诏令和法学论着分类整理,通过选定公元5๓33年通行的惯例或法规来消除矛盾,并使全部内容有了系统序列,按题归类于相应的法律范围如:契约法、所有权法、家庭法、诉讼法、犯罪法,等等。“民法大全”取材的原始资料绝大部ຖ分均已佚失:我们仅能从这部汇编的各页中获知其中ณ一些。

作为对实证论的否定和自然法的无从验证的反驳,19世纪末和20世纪初又产生了两个密切相关的思想流派:法律现实主义แ和社会学派。

法律现实主义的代表性人物,老一代的有美国最高法院法官霍姆兹,新一代的有商法专家卢埃林karl

le9ellyn和法官弗兰克jerome

frank。现实主义者的主要影响一直是在英、美法系以内,他们明确表示要信赖司法裁决和判例,以之作为ฦ精密阐明法律意识形态的手段。

现实主义者是对实证论和自然法两学派共有的建立抽象体系倾向的反应。从17世纪的多玛、普芬道夫、格鲁布๧阿斯和孟德斯鸠,直到19๗世纪的梅恩和奥斯丁,正式阐明的资产阶级法律意识形态总是表述为种种相关法律原则的一个一贯体系。对于上述每一位作家来说,这一体系就是“法律”,法庭在拟定一项针ฤ对特定个人的命令时所要做的,就只是从这一体系中找出某项有关的原则,将它应用于当下争端。这种视法律为ฦ“有思考力而全在”者的观点,正是现实主义者反对的。

现实主ว义者是在法庭判例中寻求法律的。霍姆兹曾说:“对各级法庭将会实际裁决之事的预言,此外不加任何矫饰,就是我所谓法律。”像这样依据对诉讼当事人个人所命令来树立法律形象的有利之ใ处是,由于不考虑业已陈述的基本理由,也๣不考虑在司法中ณ对诉讼程序法规理论表面上应有的遵从,从而多少消除了法律的神秘性。现实主ว义者不仔细思考如何将法理学着作或宪法、或者立法者制订的简短——或虽冗长但却永不完整的——法案加以普遍化,却急于知道法律在司法判ศ决中施行于人时作用如何。

现实主义学派甚至对法官判案理由说明也๣都不予接受。卢埃林曾说,要想知道法庭将会怎么办就必须搜寻“真实规例”,弗兰克则力图利用心理洞察来现那种惯例。

虽然这种务实的研究方แ法似乎能让现实主义法理学分析那些个别ี案件背后的相互利害关系——并从而大概会现推动法律秩序的一些原则ท——但是,现实主义者本人的社会态度却使他们的社会政策分析局限在狭窄范围以内。现实主ว义แ着述能透识司法裁决的用心,因而被禁锢在法官心灵内。

现实主义者颇能指出法律意识形态的官方陈述和实际法律体制之间的差距,后者总是处于企图使之偏向各方的社会力量压力之下的。法律现实主义大大有助于推翻关于契约和财产权的形式和机械论式理论,这在1930年代末和1940่年代初美国最高法院支持罗斯福新政和其他大萧条时期社会立法的许多裁定中达到เ顶ะ点。法律现实主义对于法律意识形态来说,正如同凯恩斯主义对于政治经济学一样。

将法律意识形态基础放在已作判决的案件上面,是有明显缺限的。法律诉讼的世界并非真实世界。并非所有问题、所有可争辩的违法事件都能得到法庭裁决。正好相反:例如大街上的警察,每天都会多次对公民施行强制,但极少受到质疑ທ。正如恩格斯所指出:“文明国家一个最微不足道的警察都拥有比[原始]氏族社ุ会全部ຖ机关加在一起还要大的‘权威’。”司法裁决,即使是宣布基本原则的司法裁决,都不过是解决涉讼双方的是非之争而已。它们立先例的意义仅不过是,有同类纠纷的两造如果延聘律师๲上诉到เ相当高级的法庭,多半会获得相同裁决。举例来说,美国最高法院在“布朗对教育局案”的裁决宣布在公立学校实行种族隔离违反宪法之后,还须在无数学校区内进行各别诉讼,来取得反对每一个实行种族隔离学校制度的判ศ决。后来又再次开始了既长久而且往往无效的逐区强制执行过程。同样地,16๔世纪时相应于每一位有财力聘请律师往西敏寺去协助制订“法律”的登录保有佃户,就不知有多少人遭驱逐离开土地了。

现实主义者当然认识到由单案例得出的司法判决的局限性。他们也๣承认,这类裁决不能视为可以制ๆ约未涉讼者的行为。关键是,对法律的看法若着重于预示个别案件结果,和揭示ิ裁决的理由,只能说明社会法律意识形态真相的小部分。界定国家权力在非司法情况下可以容许的运用,同样是法律意识形态的一部分。了解行政惩罚手段的非正式运用,或官吏因为对有关司法裁决无知而非正式和常常不自觉地作出的决定,往往是远比分析司法裁决和官方文本更为重要的工作。

而且,任何一种法理学体系若专注于法官会作出的裁决,就只能适用于正处在某展时期的一个社会。改革——旧模里的新面貌,旧ງ政策上逐渐增附的新原则——乃ี是现实主义社会观的材料。就连杰罗姆·弗兰克对普通法体制的那些精确而又尖刻的批评,也都不过是根据当时许多政治集团所接受的原则,针ฤ对实际改革而的。现实主义观点不适合描述根本性社会变革,而必须将之视为断ษ层事件,而非法理学关切的一部分。

社会学派既有别于实证论者,亦不同于现实主义者,它一直致力于以较开阔的眼光来研究法律。追根溯源,这观点起始于韦伯。韦伯论述法律社会学许多最重要着作的主编人莱因斯坦max

rheinstein,曾如下综述韦伯的基本看法:

[韦伯的]出点是“社会行为”这一概念,其定义为……人那种与他人行为ฦ有关,并在其过程中以他人行为为定向的行为。社会行为可以定向于存在某种“正当秩序”这一观念。这样一种秩序又确实有效存在,或者说——意义与此相同——正在社会行为实际以它为定向的程度上具备有效性。一种秩序若其有效性的保证在于,凡不遵从它的行为必将遭到某个特定群体相当普遍而真实的非难,那么它就被韦伯称为“常规”。一种秩序若其保证在于,有一班专职人员去用肉ti或心理强制ๆ促使行为遵从那种秩序或对违反行为加以报复,那么เ它就应当称为“法律”。

韦伯关于法律的定义在他的着作中是多少严格遵守的,而且他并不评价法律意识形态他会称之ใ为一种正当秩序的对或错,以作为它被视为“常规”或“法律”的先决条件。至少在其描述性着作中,社会学法律研究是不带价值观的。

其他许多法律社会学家一直在继续和补充韦伯在《经济与社会》一书中所开始的工作,尽管在历史广度和比较性宽度上有所不及。这类研究的功绩在于,它揭示了法律意识形态对人民生活的影响,并显露了选择是否、以及如何对人民施行制裁é和报复的因素า。社会学派倡导者都曾认真研究过群体和个体利益对国家权力的行使所产生的冲击,以及法律意识形态在表达社会关系和制订有关法典的效用。

反映社会学派影响的着作异常繁多,在此我们限于篇幅,对它们既难加以概述,亦不可能评论。关于韦伯我们所能说的是,他自称不带价值观,但就其着作来看并不确实。

为求专门用语一贯和概念结构明净,他在描述和比较法律观念时毫不顾及产生那些观念的实际社会。法律意识形态变成了从主ว干上砍下来的一棵树枝,以便好好研究它的枝枝叶叶,并与从远方运来的树进行比较。这样他力图将法学研究方แ法,以及时、地相迥异的各种法律意识形态成份孤立起来。例如在仅有五页的小节中,他比较了中世纪君主、中ณ世纪教会、罗马元老院和帝制德国的立法权力行使。他看到在德国习惯法中,群众呼喊alaທim被用为认可裁决的一种方法,又注意到罗马的populus民众并无此种权力,只有在执政官宣布死刑é判决时除外,于是便说,在这个问题๤上罗马惯例和德国惯例的差别,可以追溯到德国社会相对缺乏军事纪律。运用这种不假思索的混杂主ว义,将不可比较的情况加以比较,从而得出结论称,每一事物都与另一事物相关,但却没有任何事物是由任何别的事物引起或从其中产生的。

韦伯的见解是不能ม与他作为社会学家的基本关切分割的,那关切就是论证西方社会在国家官僚制度日຅益增进,国家有权选用、吸引和操纵僚属的情况下,社ุ会的合理性不断提高。他更进而将国家利益以外的一切利益视为功能等同的,因而忽略考察代表哪些集团的哪些利益,可能会造成越国家求适应的僚层问题之外的问题。他对于zaofan、斗争分子——包括已在他自己้那个社会中开始出现的这类分子——几乎丝毫未加注意。

然而,我们却也必须感谢韦伯的法律研究,因为正如洛瓦塞loy色l在谈到博玛诺瓦时所说,他“打破镜子,开通了道路。”我们决不可像实证论者要求的那样,将我们的关切局限于国家权力予以认可而使之ใ成为“法律”的那些法律意识形态。我们必须了解对占统治地位的法律意识形态施ๅ加压力的各种实际利益,并对韦伯定名为“常规”的各种成套惯例——帮会法、商人法、公教法——进行研究,特别注意那些企图取代现有国家法律体系的法规。

但是我们同时还须考察法律对其意图规约的社会体制ๆ有什么关系,并现在互相竞争的法律意识形态里面,有哪种反映了希望从根本上改变体制的集团的利益。韦伯专注于作为施政之道的法律,因此——尽管他有丰富的比较性历史知识——不能应付生根本性社会变革的可能ม。他能ม够研究已完成的过去,却不能将目前视为历史。

伦尼尔:各种私法制度及其社会功能

任何政治经济学和法律中的研究,对伦尼尔的着作karl

renner都是值得密切注意的。伦尼尔企图弄明白,各种法律形式同赋予它们以其历史特征的那个他所谓“经济基础”之间,存在怎样的关系。他虽是一位律师๲,却有渊博的经济学知识。在其所着《各种私法制度》一书中ณ,他力图“利用马克思主义社会学体系,来构建一种法律理论。”尽管我们不同意他某些大前提,他这本书作为ฦ研究法律与社会关系的一部不可或缺的导论,却是与史威济paul

9eegy的《资本主义展理论》并列ต且应并读的。

伦尼尔仅只关切私法——法律秩序中规定个人与个人和个人与事物之间关系的那ว些原则。而且,他专注于罗马时期,而至今仍为欧洲律师使用的某几类民法,如所有权法、契约法等。他也研究了家庭法和继承法,尽管未作深入探讨,仅只涉及大要。所有权法随同着资本主ว义的展而产生的演变,特别ี是许多精密制定的公司法、商法、票据法、保险法,以及为合伙经营的风险和资本而设计的各种办法,这些都仅仅引起他的附带兴趣。这一限度是他这本书的主要得力之处,但也๣是它的主要弱点。

按照伦尼尔只承认由主权者制定的命令为法律这一点来说,他是本着实证主义传统从事着述的。书中ณ典型的论述是取一项法律原则——例如雇佣契约——,然后分析它由á于经济情况变迁而产生的功能改变。在资产阶级理论中,正如我们在讨论梅恩爵士的着作时曾经指出,这种契约乃是双方平等地当面订立的。封建法律意识形态则与此形成对照,在其中劳动的义务乃至每一方แ面的劳动义务性质,都要由极详细的法律条例予以规定。就其要由国家强制每一方履行义务以完成指定任务而论,这种法规乃是“公法”。

资产阶级法律意识形态将此变成私人选择,并将这改变称为迈向自由的一步:没有任何人必须劳动,需要劳动的人则通过协议商定条件。伦尼尔力图戳穿这种假象。他授引马克思的话写道:

在一份契约中ณ这样表达出来的法律关系,不论这契约是否成为充分展法律体制ๆ的一部分,乃是两个ฐ意愿之间的一种关系,而且只不过是两者之ใ间实际经济关系的反映而已。正是这种经济关系来决定每一这类法律行为的内容。

不管意识形态怎样说,既然“社会必须能ม够安排使用个人的劳动力”,自由选择这一假象就掩盖了下列实际情况:工ื资劳动者是由于没有财产而被迫受雇于人从事工资劳动的。换个说法:认为所有权只不过是个人persona与物res之间的关系,因此不涉及人对人的任何支配,这种看法实系虚构。财产控制——当财产由生产工ื具构成时——通过劳动契约这一中介,就转换成对人的控制;这样,视契约为自由á协议的观点本身就是虚幻了。循着这论点继续探讨,伦尼尔将资本主义แ与封建所有权法区别开来:

在这个ฐ阶段弄明白所有权这一制度的原有含义是很有益处的;它并非只单纯是一种商品制ๆ度。正是就有计划的商品社ุ会分配来说,它次让了位。它仅仅保护凭藉某种无懈可击的权利而取得所有权的人,但并不按照计划分配商品。试以此与封建时代的所有权法对比。它jurainrem

[物权,在此意为以社会规定的方式使用某物的权利]的目录何等丰富多采。资产阶级社会的所有权法则是听凭商品本身来规定商品制度。只是因为如此,它们才按照资本主义流通的特别ี定律来自行组织和积累。我们在这个阶段业已看到,对“商品”这种无名和无政府状态的规约,变成了对那些处于充当潜存劳动力地位的人的控制。

资产阶级法典宣称人民是自由的,其实只不过是说有产者可以自由组织其在资本主义展到特定阶段时成为典型的那ว种生产和交换体制,而且可以利用财产所赋予他们的权力,来将所有其他人组织到เ那ว种生产体制之中去。

赋予财产这种控制分配功能ม的不是法律,也不是某种合法特权,而沉默事实的力量。但这却并非对抗或外在于法律的过程,而是基于过去曾与简单商品生产时期相应的规范的一种过程。所有权的法律内容既未扩大亦未受到限制;也๣不是被滥用。甚至也没有必要明新的补充制ๆ度,来辅助所有权制度。使人将自己้的财产转作别用,将钱财当作受雇劳力来花费的那种权力之中并没有任何特殊事物;使人以自己的劳力供他人雇用的权力,也并非个人自由的不正常使用。两种制度的内容器今都没有改变。

伦尼尔又一次援引马克思,来强调经济学与法律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:

原先将货币转变为资本,因此是严å格按照商品生产的经济规律和由á此而来的所有权法律进行的。不过,结果却是一产品归资本家而不是工人所有;二这种产品的价值……包括剩余价值在内,这剩ທ余价值由工人为之付出了劳力,而资本家则未有任何付出,但却成为资本家的合法财产;三工人保存了自己的劳动能力,若能找到เ买主尚可再度出售。……换句话说,法律并未遭到破坏,而毋宁是被赋予永久运行的机会。

经济生活的各种因素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แ式结合的,法律则是占统治地位阶级意识形态的一部分。按照伦尼尔的说法,“在他们自己的想象中,他们是自主的,但实际上他们是由á一种社会力量支配的。”

伦尼尔力求精心详细说明,法律形式乃是资本主义生产的实际关系在其下进行的上层建筑,人们利用这些形式来为那种种关系服务并对它们加以促进。他同时还证明,这些合在一起构成资产阶级法律意识形态的法律形式,掩盖了实际上由资产阶级作为企业家和金融资本家来施用的强制ๆ力量。这种说法既与青年马克思的着作共鸣,也๣显露出现代激进派精神病学者对异化的关切。用赖因r.d.laing的话来说:

人从来……一直都是不仅被他们对命运和机会、对注定的外在必然或偶然事件的屈从感压倒,而且还被这样一种感觉压倒,即他们内心最深处种种思想和情感也都是他们所经历的许多过程造成的结果。

尽管伦尼尔对资产阶级法律意识形态研究作出了独特而重要的贡献,但他认为法律规范的内容依社会情况而改变,其本身则未变,那却是错误的。法律规范固然确系经济基础的产物——并由之ใ而定型——但资产阶级却操纵这些法律规范和国家权力,以达到它的目的。如果我们仅仅将注意力集中在雇佣契约和财产所有权概念上,而且也像伦尼尔那样用罗马法观念来看待上述运作,那ว末,也可以说某些法律类型数百年来无所改变。但这样就造成一种虚假印象:私法和雇佣契约不曾改变,公法却曾被用来驱逐工人离开土地进入城市,并强将劳动义แ务加派给他。这就像在资产阶级影响下对济贫法规加以急剧重整一样,必定涉及利ำ用法律意识形态来影响经济关系进展。况且,这些行动是需要创造和实施各种法律形式的。雇佣契约是不能——像伦尼尔那样——脱离它社会背景而孤立看待的。而且,伦尼尔仅仅简略提到对资产阶级法律意识形态至关重要的辅助性制度,从而暗示所有权基本法律定义没有改变。但是,实际上正是通过有意识地塑造法律意识形态,才找到了建立银行、公司等等体制的办法。

伦尼尔对法律规范的选择还有一个令人困扰之处。他将注意力集中在源出于罗马法的法律规范类型上,这样就孤立了这类原则,使之完全脱๳离它们在每个时期都成为其一部分的那种普遍法律意识形态。这些法律规范类型变成了普遍性事物,即被视为ฦ自古留存的“纯”法律观念,用几个拉丁文词语表达出实际上历时千年之久在多种社会情势下出现的一种关系。在中世纪早ຉ期的城市里,正如我们已谈到过的,市民阶层的法典都曾对雇用劳工ื作出规定,从而有locaທtio

9ductiooperarum契约;同一契约也๣曾成为19世纪时雇佣关系的核心。但在11้世纪时,城市法典曾明确地作为法律问题,给雇佣契约注入社会内容——每个师傅工匠仅能雇用一名工人,等等。作为社会调节手段的雇佣契约,其适用范围乃是法律意识形态问题,这意识形态包含至少一个神话:法律限制能ม够遏止资本主义积累็的自然进程。

19世纪时,大获全胜的资本主义法律意识形态对雇佣契约赋予了实际上无限制的适用范围,它包含另一个神话:伦尼尔充分揭露的那种关于自由á的神话。只有将法律意识形态作为整体看待,才可能识别它的真正社会功能。伦尼尔曾谈到有许多法律规章丧ç失社会功能,从而死亡。然而,这并不是法律意识形态许多最重要的无功能成分的命运。在法国,资产阶级可以在步履蹒跚地跨入19世纪时,仍继续向贵族缴纳各种贡赋,实际上过去规定和强迫缴纳那类贡赋的法律意识形态,早已๐丧失其社会功能ม,变成进步展的障碍了。但是,由于受到国家权力维护和武力支持,旧有意识形态并不“死亡”。必须杀死它才行。

最后,伦尼尔将注意力集中在私法上面,致使他这本书๰未能充分起到เ它本来可以起到的作用。揭示各种私法制度所挥的社会功能是很有价值的工作;揭露自由选择和公平合理这法律表象背后基于强制的现实,则是我们所谓zaofaທn法理学不可缺少的部分。只消仔细考虑资产阶级越来越依靠公法制度来保护它的利益和促使资本不断集中,就可以非常令人信服地拆穿资产阶级法律意识形态所标榜的,国家是地位平等者彼此间的个人关系的中立仲裁é者那种矫饰。对公法稍加注意就会现,坚持资产阶级私法的法律形式在资本主义制ๆ度展的许多大不相同的历史时期相对来说并无改变,乃ี是错误的。

不过,伦尼尔在他书中最后两段倒也提出了一系列极为重要的问题๤:

就算规范一如世间其他事物莫不有起来由,它们的来由究竟何在呢?就算它们享有真实的存在,这种存在具有什么特征,它们的存在方式是什么เ,它们又如何起变化呢?就算它们的根源在于人类生活的实际条件,它们无非是保存人类社会的手段,它们在我们这一代人的存在和展中又实际起着何种作用呢?

这些都是法理学的未决问题,如今已到เ着手试行解答它们的时候了。

《法律与资本主ว义的兴起》

泰格利维着纪琨译

二十二、zaofaທn法理学

无论是实证论者枯燥的严苛,还是热衷于自然法者的空想,还是现实主ว义者和社会学家有局限的洞察,都不足以描述,更说不上解释资产阶级起初为求顺应,后来公开对抗,最后力谋推翻封建法律意识形态而使用的手段。而且这些法律学说之中的任何一种,都没有对西方各种法律体制目前出现的许多日趋尖锐的矛盾作出解释。

所有这些学派不是描述获胜资产阶级作为ฦ一种国家制度而建立的法律体制ๆ,就是在某种程度上力求为它辩护,或是试图解释它与排解国内冲突有关的内部ຖ运作。没有哪一个学派有意分析法律意识形态的那些革命性肇端,或是关心识别ี那些可能——也同样藉助于革命性手段——促成基于不同社会关系体制而占优势的新法律意识形态的社会力量。

尽管本书一直在谈论资产阶级革命派本身的问题,但我们却也对法律意识形态在争取社会变革的斗ç争中的效用感兴趣。我们认为,一种法理学理论应当以这方面的研究作为它的要关切问题๤。在这一点上我们可以回顾另一位法律研究者马克思在《政治经济学批判》序言中说过的话:

我的研究得出这样一个结果:法的关系正像国家的形式一样,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,也不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一般展来理解,相反,它们根源于物质的生活关系,这种物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,黑格尔按照18世纪的英国人和法国人的先例,称之为ฦ“市民社会”,而对市民社ุ会的解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中去寻求。我在巴黎开始研究政治经济学,……后来移居布๧鲁塞尔,在那里继续进行研究。我所得到的,并且一经得到就用于指导我的研究工作的总的结果,可以简要地表述如下:人们在自己้生活的社会生产中生一定的、必然的、不以他们的意志为转移的关系,即同他们的物质生产的一定展阶段相适合的生产关系。这些生产关系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构,即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层建筑竖立其上并有一定的社会意识形式与之相适应的现实基础。物质生活的生产方式制约着整个社会生活、政治生活和精神生活的过程。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的存在,相反,是人们的社ุ会存在决定人们的意识。社ุ会的物质生产力展到一定阶段,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动的现存生产关系或财产关系这只是生产关系的法律用语生矛盾。于是这些关系便由生产力的展形式变成生产力的桎梏。那时社会革命的时代就到来了。随着经济基础的变更,全部庞大的上层建筑也或慢或快地生变革。

虽然我们在阅读这段话时可能会得到一个印象,以为马克思认为,一种特定社ุ会关系体制ๆ的法律意识形态,始终在每一个ฐ细节上支持那种体制,但是,马克思在《资本论》第一卷中对19๗世纪英国改革立法所进行的认真研究,应该可以消除我们的任何这种想法。无论如何,正如我们已经看到的,旧形式和新社会力量之间的矛盾不会突然达到危急状态——即社ุ会革命状态。从市๦民阶层初掌城市权力到法国革命,中间经历了一段长达八百年之久的时期。在那段时期里,是否可以说占优势的法律意识形态都是经济关系体制的产物,而这种或那ว种意识形态的倡导者都是为ฦ经济利益服务的呢?我们认为ฦ是可以这样说的。

我们已经看到,资产阶级每个ฐ时期都在力求巩固它的权力,并通过法律变革,将它法律意识形态的种种成份置于国家庇护之下。这么一来,社会关系的法律界定就改变了:过去一直依据封建使用权而保有的土地,变成了契约的对象;过去一直作为公有而保留的土地被圈占了,先前๩的自耕农若不是在这片土地上为ฦ赚工资而劳动,就是转移到城市๦里去了。农民和工人对于自己所进入的那ว一类社ุ会关系,都几乎没有丝毫选择权利。他可以为某个业主干活,也๣可以为另一个业主干活,但达成协议的方式——不管是否签订契约,也不管是否仍属封建性——对他来说都是已经决定了的。

资产阶级的土地契约观念和所有权观念,并不是因为优于其他观念才在广大地区散播开来的;它们是由于代表在某个时代与技术和知识水平特别相适应的经济关系体制,所以才从各核心城市๦传播到其他地区的。它们不可逆转的趋势,就是要令旧有生产关系和交换关系解体。正如马克思曾写到เ的:“农业开始日益仅仅成为工业的一个ฐ部门,从而完全受到资本的支配。……资本乃是资产阶级社会支配一切的力量。”

在这一进程中,资产阶级态度和目标随着其成员视野不断扩大而继续生变化。它的要求也生了变化,而且我们看到,它在其大多数展阶段上都远不是团结一致的。城市的手工ื业贸易在那ว些国际性贸易公司面前退让了,于是使地方แ性资产阶级集团与势力较强的远程贸易者之间,生了法律意识形态冲突。行会的保护盾牌仅仅暂时抵挡了一阵,终于还是抵挡不住那股新า生产技艺和新生产、交换与分配法律组织手段的力量。

所有这一切都是在一个ฐ政治结构框架以内生的,从11世纪起,框架的许多主ว要部分至少在外表上就一直保持不变。当然,君主都扩大了权力,封建体制的军事职能已大部分闲置不用。王侯各自同某些资产阶级集团结成互利ำ同盟,作出法律让步以换取财政支持。在旧有法律意识形态以内,找到了进行种种革新以求有利于促进和保持贸易的余地。

我们怎样才能最恰当地描述这变革呢?我们已经指出,资产阶级的自觉成长,以及在对敌对意识形态进行斗争中ณ逐渐形成zaofan法理学,曾经经历了哪些阶段。我们现在所要做的,就是形成一套法律意识形态和法理学的理论,以正确描述那ว些变革,显露法律意识形态和社会关系体制之间的关联,使我们对争取社会变革的各种运动,能够根据它们的革命潜力来进行分析。

我们必须把只反对国家法律意识形态某些特殊部分,并力求通过现在居统治地位的国家权力机构实行变革的,与另一方面视整个体制为不合法而加以摒弃的,加以区别开来。这种区别正是柏拉图《自辩篇》和《克里多篇》两ä篇对话的主题。苏格拉底谴责雅典人,为自己从事过去那样的教学和言论的权利ำ辩护,并宣称任何法律意识形态若不容许有他那样的行为就不值得尊重,尽管他被说成败坏青年人而且亵渎神灵。与此同时,大概预示ิ他将要在《克里多篇》采取的立场,他辩护说,依据雅典人的法律,他的行为是合法的,从而拒不接受对他的具体指控。但苏格拉底仍然被判处死刑。

后来,克里多来到牢房看望被判死刑é的苏格拉底,告诉他说他的朋友有个计划ฐ,要想将他劫走。苏格拉底拒绝了他们的援救,并宣讲了一通国家的重要性。是国家教育了他,给他一个在世界ศ上的地位,在某种意义上说规定了他生存的条件,因此尽管国家不公正地判他死刑,他仍应当服从国家。人可以力求改变现有制ๆ度,但是他们既承认国家进行统治的要求有合法性,就必须在它的手下接受失败。由此可见,苏格拉底虽然力求改变他承认其权力的这个国家的意识形态,却采取了远非zaofan的立场。

请再次考虑我们曾在前面描述过的例子,即一伙匪徒占据了一处和平的河谷。匪帮头领及其亲信将一套管理制度强加于民众,保证他们享受某些权利,并规定须尽某些义务。人人清楚懂得,有哪些针对一般人以及针对个ฐ别人的命令,以何种方式出就须ี视为具有权威性。这种经匪帮头领订立并由其亲信执行的管理制度,按实证论者的说法可称之ใ为ฦ“法律”——一种受国家权力支持的法律体制或法律意识形态——而这就够了,因为我们已经知道谁享有主ว权和合法暴力的独占行使权。但是,即使是就描述性意义来说,这一分析也没有多少用处。因为过了一段时期,民众可能对匪帮统治开始愤恨不满,因而组织反抗。即使大多数人表面上看来很守法,他们的行为也可能并非完全就像表面上看来那样是受匪帮规定支配的。

例如,可能会有一个时期,匪帮法律意识形态的灵活性要受考验,人们会多方企图变更它的实质,或者以种种有利ำ于民众的方式来运用它的条款如果出现多种解释的话。在居统治地位的法律意识形态中,多少会找到回旋๙余地来适应对公正的要求;如果余地很少,匪帮对服从的要求就将在实践中开始受到侵蚀。

随后,民众或者他们之ใ中持异议的一部分人,或许会拟订一些正式法律,作为旨在减轻无法状态之有害后果的“谨慎行事准则”。例如,如果有规定宣称,“非经匪同意不得有三人或三人以上在一起举行政治性聚会”,那末,持异议者就可以采取各种预防措施ๅ保密。那项规定在实践中就被改变成如下的谨慎行事准则:“凡有三人或三人以上不得举行政治性聚会,致使当局能够通过正常证明办法和足够证据,证实确已举行聚会以及何人曾经参与。”不过,从事组织这类聚会的持异议者可能已作好准备,若被现就承认国家的惩罚是合法的,尽管他们将会在匪帮法庭上竭力争辩说,他们不应被定罪,因为缺乏证据,或者因为不许聚会的规定与匪帮法律制度的各项主要原则不相一致或对它们无关紧要。在这过程中,不同的法律意识形态相遇了;在法庭上论述敌对要求,正如制ๆ订明智的谨慎行事准则一样,要由受过法律训练者承担。甚至可能出现如下情况:双方对共同法律传统一同公开表示尊重,从而使匪帮和民众联合起来,并成为后者要求前者按某些方式行事的依据。

为持异议者辩护的律师,将会力求显示出匪帮那些表面上中立的命令所具有的真实——镇压性的——社会功用。法理学家和法律思想家——在我们所谈的例子中可以称他们为律师——将会受到持异议者请求,来对匪帮法规作出评价,估量它们能在何种程度上顺应民众对公正的要求。可是,如果匪帮的法律意识形态不能充分改革,无຀法兼容民众的基本要求,那末,到最后顺应过程就可能被视为是无຀补于事了。

如果这样的评价——即不可能有任何持久的妥协办法——一旦成为ฦ持异议者的法律意识形态构成部分,它就将作为要求进行社ุ会革命的论据来起作用了。我们在法国3ji会议摇身一变成为ฦ国民议会之前๩的辩论中,就多少见到过一点这种情况。当时新政权法律思想家实际所说的是:“旧政权连同它的最高法院以及众多朝臣和食客,业已将其所能给的全都给与我们了。它所提出的妥协办法都是幻想;它的法律意识形态告诉我们,向前进展是可能的,但那只不过是表明法律业已变成这个政权对人民所撒的谎而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