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个持剑说话的人,原来就是号称“红灯盗”的冷红溪,只见他面色极为难看,他身后立着几个人,包括天残老人管青衣、雪雁舒又青以及简秋兄妹及银瓶等人,每个人无不以愤恶的目光看着他们二人。
那个持剑说话的人,原来就是号称“红灯盗”的冷红溪,只见他面色极为难看,他身后立着几个人,包括天残老人管青衣、雪雁舒又青以及简秋兄妹及银瓶等人,每个人无不以愤恶的目光看着他们二人。
雪雁在暗影里,跟随着二人,甚是容易,只见前行二人说着走着,已来到了一处金碧辉煌的大殿宇之前。
雪雁在暗影里,跟随着二人,甚是容易,只见前行二人说着走着,已来到了一处金碧辉煌的大殿宇之前。
白衣瘦老的内力极大,震得冷红溪这一口剑一阵急颤,可是冷红溪究非泛泛之ใ辈。
白衣瘦老的内力极大,震得冷红溪这一口剑一阵急颤,可是冷红溪究非泛泛之辈。
玉鹰哭哭啼啼,衣衫半解,酥胸玉腿,半隐半现,那模样儿,当真是“楚楚可怜”。
玉鹰哭哭啼啼,衣衫半解,酥胸玉腿,半隐半现,那模样儿,当真是“楚楚可怜”。
她只觉得全身上下,有一种说不出的倦怠,是那么的春意盎然,懒洋洋地。
她只觉得全身上下,有一种说不出的倦怠,是那ว么的春意盎然,懒洋洋地。
黑衣少女缓缓扭过头来,道:“我是谁?”
黑衣少女缓缓扭过头来,道:“我是谁?”
白老头含糊地笑道,“小兄弟……好功夫……好本事!”
白老头含糊地笑道,“小兄弟……好功夫……好本事!”
说着抬起一只手背,掩在嘴唇上,低头一笑,似乎有些话,不大好出口的样子!
说着抬起一只手背,掩在嘴唇上,低头一笑,似乎有些话,不大好出口的样子!
这不禁又令他心中怦然动了一下!
这不禁又令他心中怦然动了一下!
秦雷叹了一声道:“你真倒霉,这种事沙漠上已经很久没有生过了,怎么เ会偏偏叫你给碰上了!”
说罢亲手把莫环给扶了起来,抱上了他自己所乘坐的驼轿,吩咐驼队继续前进。
在这位慷慨仗义แ的秦雷救助之下,莫环总算拣回了一条残命。
第十天,这队骆驼已经来到了一个ฐ叫“搭克苏”的地方,这是一个ฐ接近甘肃的塞外小镇,镇上所居住的几乎ๆ全都是来往沙漠的客商,他们所居住的房子,也全都是一些用羊皮搭成的帐篷。
这十天之中,驼队的主人塞外熊秦雷,对莫环的照顾ุ可谓是无微不至,在他眼中ณ看来,莫环只不过是一个可怜无依的老人。
因此,到了搭克苏之后,秦雷就老实的告诉莫环说:“老朋友,你要是愿意的话,你就留แ下来,我秦雷也不在乎一个ฐ吃闲饭的人,你看怎么样?”
莫环这时看来已大致复原了,十天以来,他已对秦雷有了一个ฐ大概的认识,他知道,这秦雷是一个极为ฦ富有的人。
金钱——莫环想到了钱,这是他眼前认为最需要的东西了。
一旦有了钱,他就可以改变眼前生活,老实说,江湖上的生涯他实在也过厌了,如果有了钱,在这塞外地方,他不但可以逍遥的享受余生,而且也就不必再愁冷红溪对自己纠缠不休了。
有了这种心意,他立时一口答应了下来。
驼队就在搭克苏停了下来,塞外熊秦雷的家也居在这里,秦雷在这里有大群的骆驼,另外还有一个往内地贩送牲口的大马场,养有牛马数千头以上。
莫环在搭克苏住了三天,已然把秦雷全部的情形都摸清楚了,以后所要做的事情,简直是太容易了,在莫环如此一个身怀奇技的老江湖看来,这种事情容易得如同探囊取物,可怜的秦雷,一番好心救人,结果却落得了一个身遭横死的下场!
自此以后,莫环就接收了秦雷所有的财产,他由一个杀人放火无所不为的江湖人物,摇身一变,变成为一个沙漠里富比王侯的大客商。
他并且为自己改了个名字叫“常乐่福”,由于他那一身奇异的武功,不久,这沙漠里半壁江山,已完全控制ๆ在他的手中。
莫环虽是极力的掩饰他本来的面目,可是江山易改,本性难移,不久,人们也就都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。
在甘青道上,这位常乐福拥有上万的骆驼,手下的人在数千以上,另外他还控有两处马场,在“搭克苏”建起了一座宫殿似的住宅,美其名日“北风馆”。
常乐福——也就是昔日的莫环,在北风馆里,真正可以说是纳福了。
生活的优裕,使得他福了,他那原本断了的一只手,现在已装上了一只纯金制ๆ成的假手,因而在半年的时间里,他博得了一个ฐ“金臂王”的绰号。
金臂王常乐福的大名,在整个ฐ的西北道上,提起来真是无人不知,无人不晓。
常乐福在囊括了整个ฐ北部沙漠之后,已用不着他亲自出面做什么เ了,他手下的家奴多在千名以上,所有川甘道上的客运,已完全由á他包办,任何人是不能ม接上一手的,今日的莫环,比之ใ昔日的情形,真正是不可同日而语了。
在北风馆里,这位富比王侯,年迈的老人,却老不知耻的纳了三房侍妾,常乐福真是享尽了人间艳福。
现在,他再也不去想昔年风尘中事了,当年被囚云贵十万大山之事固然是绝口不提,就是对冷红溪这个人,他也不会再去想了。
常乐福虽已年过古稀,可是由于他早年艰苦的生活,卓绝的内功,练成了钢铁似的身子,至今看起来,仍然是精神抖擞,面放红光。
他人本来矮小,这时一胖,看起来更觉得丑陋不堪,他头上的长,也都变成了银白的颜色,除了偶然的机会,他在场子里练一练功夫,绝大部分时间,他是不会想到เ“武功”这两个字。
一个富有的人,是吃不得苦的,常乐่福虽然博得了“金臂王”的绰号,可是已很少再见他动武了。
时间过得真快,转眼之间,又是一个ฐ年头过去了,北风馆里笙歌不辍,金臂王常乐福看来精神更加健旺了。
这时候生命对于他该是多么具有意义,多么可贵,他特地自制ๆ了几种延年益寿的补品服用,并且开始在“静坐”上大下功夫,由他那红光满面的外表上看去,谁敢肯定他能ม活多久ื?也许一百岁都能活!
可是我们再转过头来,看看事情的另一面,想法就不相同了。
可怜的冷红溪,这两年以来,为了要找寻莫环,他真是吃尽了苦头,南七北六十三省他几乎ๆ踏遍了每一个ฐ县城,可是莫环这个ฐ人,就不知到哪儿去了。
冷红溪是自己结上了死结,如今是沮丧不堪。
对这位不共戴天的大仇人,他绝不甘心如此就罢手,天涯海角,他也要找到他,然后再手刃了他。
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,他骑马来到了“搭克苏”,这就像有鬼使神差,又像是冥冥中ณ早有安排,竟会使他来到了沙漠。
如今的“搭克苏”已完全是属于“金臂王”常乐福的地盘了。
自从常乐福来此以后,这塞外的小城,已换了一番景色,由á于常乐่福手下多是汉人的缘故,所以搭克苏无形之中,在沙漠里已成了一个汉人城!
这里的一切建筑、语言、风俗,如今都带着很重的关内气息,正因为如此,冷红溪才会想到了这里。
他本来是想在此歇一天,第二天即行他去的,可是想不到,竟然在这个ฐ地方病倒了。
搭克苏北边有一个ฐ马回回开的小客栈,名叫“忆江南”,生意不恶,因为ฦ这个客栈名字雅,久走沙漠的汉人,突然看到了这“忆江南”三个字,谁都会不自禁的想到江南风光,因此也就会住进他这个客栈里。
冷红溪就下榻在这家客栈中,客栈老板马回回,对如此一个ฐ神俊的年轻人物,很是惊奇看重,所以也就特别ี的尽心照ั料。
可是马回回却没有料到เ,冷红溪病得如此厉害,无可奈何之下,马回回还为他请了一个本地的郎中ณ,并且嘱咐一个叫“郭顺”的伙计,专责照顾冷红溪的起居!
这一场苦雨,下了足足有七八天,院子里积满了水,东一摊西一摊,矮小的伙计郭顺站起身,推开了窗子,皱着眉头道:“这个雨我看停不了啦!”
说着他回过头,看着炕上的冷红溪,叹了一声道:“冷大爷,你这个病我看是真不轻,要不要你拿几个ฐ钱,我到别的地方去找大夫来……”
冷红溪摇了摇头,苦笑道:“不用,我的病我知道,是这几年奔波劳累太甚,再加上初来沙漠水土不服才倒下来的,几天也就好了!”
郭顺点了点头,又叹了一声,弯下身子,又拿起了扇子扇他的炉子!
炉子上架着一个药罐子,哧哧直响。
郭顺扇了一下扇子,又抬起头道:“大爷,你一个人在内地不好吗,跑到这地方干什么呀!我看你样子不像是走骆驼的。”
冷红溪摇了摇头道:“我本来就不是走骆驼的,我是来找人的!”
郭顺摸了一下头道:“找人?找着没有呀?”
冷红溪又摇了摇头,咬了咬牙,道:“没有,我看永远也找不着他了……”
郭顺正要说话,院子里突然传来了几声马嘶,并有人在大声的说着话,又像是在吵架,他赶忙走过去,把窗子推开,就见雨地里,站着三个大个ฐ子,每个人都披着一件油绸子雨衣!
三个ฐ人都牵着马,正在跟栈主人马回回争吵!
郭顺ิ一看三个人的脸,就赶忙把窗户关上,吓得脸上变色道:“妈的,这三个阎王爷又来了,我们老板马回回可惨了!”
冷红溪闻言立时坐了起来,一怔道:“什么阎王爷?”
郭顺叹了一声,摆手道:“冷大爷,你别管,这些人谁敢惹呀!妈的,惹恼了他们,立即翻脸杀人,在他们眼里,杀一个人真好像杀一只狗似的!”
冷红溪剑眉微皱道:“啊!有这种事?莫非这里的官家不管?”
郭顺ิ又叹了一声,道:“大爷你可真是……这地方แ还谈什么เ王法?”
说到เ此,声音放小道:“大爷,你总该知道‘金臂王’常乐่福这个人吧?”
冷红溪摇了摇头道:“金臂王是个ฐ什么样的人?”
郭顺气得直摇头,摆手道:“得啦!大爷你就别ี问了,你连金臂王这个ฐ人都不知道,还问个什么?告诉你大爷吧,他就是这里的王,不要说这里,整个的沙漠皇,他也是王!”
说着,声音突然又放小了,一只手遮着半边嘴道:“这三个ฐ阎王,就是金臂玉手下的人,他们可是什么都敢做,谁也不敢惹他们!”
才说到此,就听得院子里,那三个人的声音叫得更大了,其间还夹杂着马回回低声下气的声音。